新东方石家庄学校退还教材须知
2015-03-24 11:27 作者: 来源: 字号:T|T
1、总则
1.1需在所持听课证结课前办理;
1.2受损教材(如:脏、残、涂写等)或外包装、塑封包装拆开影响二次出售,无法办理退还教材;
1.3教材配套的磁带、CD、MP3、练习册等辅助资料,需完整退回方可操作退款处理;
1.4按教材实际出售价格退费;
2、学员单独退教材:
2.1学员单独退教材时除满足1.1-1.4外还必须满足以下2.2/2.3两个条件
2.2学员在6个月内报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班级,如发现这些班级的教材中的一本或一本以上完全相同,便可以办理单独退相同的教材。(注:教材名称和版本必须完全一致)
2.3办理退教材时,学员需同时出示两个班的证件,新班必须是听课证原件,老班的证件可以为听课证,挂失证,或是出示的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所填身份证号及姓名一致均可办理。(注:报名时所填非身份证号,仅能提供密码或是电话仍不得办理。);两张听课证上的学员姓名必须一致。
2.4办理流程
1)学员持听课证和教材到资料处找资料发放员申请办理;
2)资料发放员对听课证和教材进行核查;
3)资料发放员进行系统操作并开具相关单据;
4)学员凭单据到报名处领取应退教材费;
3、学员转班、退班时退教材
3.1学员持听课证和对应的教材在各校区的资料员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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