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7-07-19 11:46
来源:石家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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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老师了解到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市内四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7〕32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石教〔2013〕121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17年我市“三区”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启动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分配我市选派退休教师支教计划12人。我市2017年
秋季学期结合“三区”支教选派任务一并选派(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原则上应为退休的特级教师或高级教师,根据需要可设置导师和教师两类岗位,一般聘期为一个学年。教师选聘要坚持自愿原则,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认真落实教师选派任务
结合受援县上报需求,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三区”支教教师选派计划80人。今年,继续从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选派优质教师资源对口支援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请各选派县(市)、区按计划认真落实,确保今年9月开学时,选派教师按时到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确定受援学校。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受援学校以“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和初中学校为主,以音、体、美等紧缺小学科为主。
(二)选派优秀支教教师。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教育局要根据分配的支教教师学科和数量,从辖区内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的学校中选派。为切实保证支教效果,支教教师须为市级以上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等优秀专任教师,年龄一般男在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支教工作,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同时,要认真发动本地退休教师积极参加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确保今年首批选派工作顺利实施。
(三)支教方式和任务。支教为顶岗支教,从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为期一年。除教师支教外,派出支教教师的学校要与受援学校结成帮扶对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支教活动,在师资培训、教学研究、硬件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受援学校、派出学校及支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四)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各地要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受援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主动帮助支教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五)根据省政策规定,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为了确保支教补助发挥奖惩作用,工作补助通过考核发放。受援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负责制定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补助的发放办法,核定每位支教教师的发放数额;派出地教育局负责购买意外保险,并根据受援县核定结果,落实支教补助的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支教纪律。支教教师实行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主要由受援学校加强日常教学和考勤管理。受援县每月底将支教教师考勤情况反馈派出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支教期间,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支教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全面完成支教任务,给支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时报送信息。请各有关县(市)、区抓紧落实选派计划,并及时汇总数据信息,务于7月15日前将相关数据信息以纸质公文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见附件3、附件4)。数据上报前,请各地一定要认真核查,特别是身份证重号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2017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和2018年春季、秋季学期的需求情况报省教育厅。(详见附件5)
(三)按时开展支教。派出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与受援县做好信息沟通,建立对接联系,支教教师于2017年9月开学前到相应的受援学校报到,正常开展支教工作。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处 陈辉 电话:86036266
夏青 电话:86036656
电子邮箱:jyjgwpy@126.com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新东方石家庄学校 (微信号:hellox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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