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石家庄新东方学校>学习园地>教育新闻>正文

石家庄3至9年级综合实践课规定每周3课时?

2017-06-01 11:04

来源:

作者: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推动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规定3至9年级每周3课时综合实践课。

      《意见》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课程计划,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成效。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3至9年级每周3课时。用于安排研究性 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的活动内容。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每周3课时,其中2课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用于师生合作探究或学生自主探究活动。1课时 安排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

新东方石家庄学校 (微信号:hello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热门新闻
  • 热门活动
  • 留学资讯
  • 中学资讯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