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石家庄新东方学校>学习园地>教育新闻>正文

石家庄教育局: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细则

2017-03-08 12:51

来源:石家庄传媒网

作者:

       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刚制定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由此,石家庄市成为河北省首个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的地市。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是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学校整体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内涵发展亟须加强。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实施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在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92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将管理要求扩充到94条,并细化为263条管理细则,内容既考虑到办学条件的改善,更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自发布之日起,将分阶段在学校逐步试行。

新东方石家庄学校 (微信号:hello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热门新闻
  • 热门活动
  • 留学资讯
  • 中学资讯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