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石家庄新东方学校>学习园地>初中考试>正文

@石家庄考生!中招录取8月5日至13日分段进行,这些事要注意

2020-07-31 10:56

来源:石家庄新东方学校

作者:

  

  2020年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13日。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然实行分段录取。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按照排序只投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1)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610分);(2)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各区招办报名的社会考生不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

  主城区所有考生、其他县(市)、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3+4本科、五年制、3+2高职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考生,以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访问市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sjzjyksxx.com.cn,按照网页提示进入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各县(市)、矿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打印《志愿信息核对表》,交由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志愿信息核对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妥善保存至当年年底。

  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为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避免考生因为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未能按时填报志愿的情况发生。

  2.批次设置

  提前批:3+4本科学校、河北师范大学(省属院校幼儿教师公费培养计划)。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设一个分配生志愿、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一个新三区单列计划志愿、一个主城区单列计划志愿和四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平行志愿)。

  本批次学校中所招的中外合作办学班、音体美特长生、音体美与书法专业班以及民办学校分别设有招生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高中(设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3+2、五年制高职学校。

  第四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3.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3+4本科学校和河北师范大学任选一个填报)。

  第一批:设置一个分配生志愿;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考生须有相应专业成绩且不得跨类填报);一个新三区单列计划志愿(考生可从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5所学校中选择一所);一个主城区单列计划志愿(考生可从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中选择一所);四个省级示范性高中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以及部分民办普通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第二批:设置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第三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设置一个学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

  录取办法

  1.分段进行。录取工作按照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顺序分段进行。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规划出各学校的统招生投档分数线,然后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分配生、特长生和单列计划生。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其中音乐、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组织的全市统一测试成绩为准,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生、特长生、单列计划生录取之后进行。

  第二批:特长生或专业班录取办法同第一批,另外四个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第四批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2.分配生录取办法。市区共有2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2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2中、15中、17中、18中、19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44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实验学校。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会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县(市)、区招办,各初中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分配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分配到本县(市)、区的计划,将其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试院将按分配后的计划,分学校录取,计划未完成的,所剩指标将转为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招生范围内所有县(市)、区统一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考生作为高中分配生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⑶中考成绩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3.民办普通高中凡招收石家庄市的生源,考生一律要填报志愿,参加同批普通高中的录取。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4.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市2中、6中、12中、38中、13中、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师大附属实验学校等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报考“3+4”本科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是本省户籍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登录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jzjyksxx.com.cn)进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三)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4”本科、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分数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以及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 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批录取和集中录取两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在高中录取前进行。招生院校在录取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备案手续。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录取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0〕4 号)文件要求进行。

  2.集中录取。集中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分别办理五年一贯制、“3+2”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鉴于疫情原因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参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2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02〕5 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1〕1 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各招生学校不得把当年参加中考考生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五)面向本市招收普通中专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医药卫生类除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时间另行通知确定。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凡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当年不在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将被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在我市招生计划资格。


  来 源:石家庄日报

新东方石家庄学校 (微信号:hello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热门新闻
  • 热门活动
  • 留学资讯
  • 中学资讯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