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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资讯 | 石家庄小学报名需要这些材料,你备齐了吗?

2020-11-06 16:34

来源:石家庄小学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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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地户籍报名资料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小学到片区所属学校登记报名,初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主城区内因义务教育招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核查,学生家长无需到大厅自行办理。)

  二、主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资料

  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下证件均需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取得)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对2019年11月30日前,已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因入学报名要求原须在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领取得居住证时间可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6月1日—6月30日领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学校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

  2.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卡(仅小学入学时提供):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三、特殊证件

  1.离异家庭需要准备离婚证

  2.军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集体户籍大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4.新三区户籍在五区无房不能报名,必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5.主城区内因义务教育招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核查,学生家长无需到大厅自行办理。

  入学录取原则

小学报名之所以需要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报名入学是否符合以下入学录取原则:

  1.足龄原则。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主城区(指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居住的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县(市、区)教育局要综合考虑户籍、住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情况的调剂顺次,形成一套相对科学的入学分配具体办法。

  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5.  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主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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