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石家庄新东方学校>学习园地>正文

家庄一中校长:做这26件事,孩子将受益终生!

2018-08-13 09:54

来源:

作者:

暑假过后,一部分孩子将迈入高中的校门

开启人生中的一个新的阶段

在这一重要时刻

孩子如何健全成长,树立正确的人生信念?

石家庄一中校长娄延果曾经提出了

高中期间要做的26件事

一起来看一下吧

相信孩子们会终生受益!

这是《石家庄一中学生生命呵护体系》的一部分,是一个学生成长促进计划,是学校从落实“生命的教育”理念的视角,根据可操作性为同学们设计的必做事件。

这26件事都是从学生行为的角度来建议并规定了学生高中三年应该做完的成长体验事项,这对于一位同学的健全成长十分必要。也许同学们想做的事要比这些更多、更丰富,也可以自我安排做更多的富有个性的事。我们深信,如果同学们完成了这26件事,你们的高中生活一定会阳光、靓丽,富有意义和成就,同学们会成为一个个与众不同的、会生活、会工作、有修养、有品位的人。





本文转自石家庄一中、河青教育,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东方石家庄学校 (微信号:hello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热门新闻
  • 热门活动
  • 留学资讯
  • 中学资讯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