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5-12-2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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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16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3.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4.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二、招生省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三、报名考试
我校共设5个考点:吉林省考点、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所设招生专业的报名、考试;若所在省份未设考点或者未设所报招生专业,考生必须在吉林省考点进行报名、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报考费200元。各考点报名和考试安排情况如下。
1.吉林省考点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考生集中进行网上报名时有可能引起报名过程中断,为确保报名过程顺利成功,请考生务必提前尽早进行报考。报名截止日期到达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2)网上缴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3)打印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
(4)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按网上报名表规定时间持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和网上报名表,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照相等,不允许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表1.吉林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吉林省考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
音乐学、舞蹈编导 |
2016年1月21-22日 |
2016年1月23日开始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 |
2016年1月17日开始 |
2016年1月18日开始 |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6年1月18-19日 |
2016年1月20-21日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6年1月16-17日 |
2016年1月17-19日 |
注: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完成现场确认,考生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网上报名表规定为准,考生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其他考点
(1)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
考生持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进行报名、缴纳报考费、领取准考证;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2)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
考生必须按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表2.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河北省考点 (石家庄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 |
现场报名 |
2016年 2月12-13日 |
2016年2月15日 |
河北省 |
河南省考点 (郑州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现场报名 |
2016年 1月23-24日 |
2016年1月25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 |
河南省 |
江苏省考点 (南京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
2016年1月29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 |
江苏省 |
山东省考点 (青岛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山东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
2016年2月16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 |
山东省 |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25日-4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必须于2016年4月15日-5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zsb.nenu.edu.cn)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六、其他
1.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nenu.edu.cn。
4.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0431-84536270(音乐学院)、0431-84536535(美术学院)、0431-84536486(传媒科学学院)。
(2)有关考务问题:0431-85687511(学校招生办公室)。
5.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 人数 |
招考方向说明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音乐学(师范) |
11 |
钢琴 |
20 |
钢琴(非公费师范)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12 |
器乐 |
10 |
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非公费师范) |
||||
13 |
声乐 |
20 |
美声、民族、流行(非公费师范) |
||||
音乐学(非师范) |
14 |
钢琴 |
10 |
钢琴 |
|||
15 |
器乐 |
30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大管、大号、圆号、小号、打击乐、竖琴;二胡、中胡、中阮、唢呐、笙;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
16 |
声乐 |
10 |
美声、民族、流行 |
||||
17 |
音乐创作 |
10 |
电脑音乐制作、作曲 |
||||
舞蹈编导 |
18 |
舞蹈编导 |
50 |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考方向 |
初试 |
复试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一 |
科目二 |
|||
音乐学(师范) |
11 |
钢琴 |
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4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自选一首乐曲演奏; 2.现场视奏。 (70分) |
基础知识(笔试) 1.练耳(20分); 2.乐理(10分)。 |
12 |
器乐 |
||||||
13 |
声乐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50分) |
自选一首乐曲演奏。(4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自选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演唱; 2.看谱唱词。 (70分) |
||
音乐学(非师范) |
14 |
钢琴 |
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演奏(键盘乐器必须弹复调作品)。(70分) |
现场视奏。(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自选两首乐曲演奏(键盘乐器需演奏奏鸣曲和乐曲各一首)。(70分) |
|
15 |
器乐 |
||||||
16 |
声乐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必唱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 (70分) |
看谱唱词。(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其中必唱一首中国作品(流行演唱必须清唱一首)。(70分) |
||
17 |
音乐创作 |
(70分) |
即兴伴奏。(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旋律写作(为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完整的旋律); 2.歌词写作(为指定的歌词谱曲); 3.制作(使用制作软件为以上两首作品制作)。 (70分) |
||
备注:1.初试和复试所有自选曲目不得重复; 2.器乐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3.声乐演唱要求原文背谱演唱(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 4.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5.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
(2)舞蹈编导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初试 |
复试 |
舞蹈编导 |
18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 2.古典舞身韵、民间舞组合、芭蕾变奏任选其一(1分30秒以内)。 (100分) |
1.命题式小品; 2.跳转翻综合技巧组合(40秒以内); 3.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 (100分) |
备注: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
3.录取原则
(1)音乐学: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英语成绩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分招考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对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院
1.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专业说明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雕塑 |
31 |
|
15 |
5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美术学(师范) |
32 |
非公费师范 |
30 |
4年 |
||
美术学(非师范) |
33 |
入学一年后分为中国画、水彩画、版画、油画、实验艺术 |
105 |
|||
设计学类 |
34 |
入学一年后分为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5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考试内容 |
雕塑 |
31 |
1.色彩(静物照片;水粉、水彩不限;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3小时)。(100分) 2.素描(头像照片;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3小时)。(100分) 3.速写(人物照片;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30分钟)。(100分) 注:考生画具自备。 |
美术学(师范) |
32 |
|
美术学(非师范) |
33 |
|
设计学类 |
34 |
3.录取原则
雕塑、美术学(师范、非师范)、设计学类: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英语成绩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分招生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传媒科学学院
1.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生人数 |
学费/年 |
学制 |
高考科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41 |
75 |
12000元 |
4年 |
文理兼招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2 |
35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考试内容 |
广播电视编导 |
41 |
1.面试: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2.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可以无道具、无伴奏表演,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3.命题故事:按指定题材,构思故事。(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800字左右,50分) 4. 影视作品分析:影视片段的故事梗概、镜头表现手法、人物的性格特点、作品的艺术特征、主题的理解以及观后感。(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1000字左右,1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2 |
初试: 1.面试:形象、气质、声音条件,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考生不带妆,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2.表演特长:小品、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可以无道具、无伴奏表演,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3. 朗诵:现场抽题,准备时间5分钟。(100分) 复试:(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1.播音:现场抽题,准备时间5分钟。(50分) 2.主持:现场抽题,构思时间5分钟,模拟主持栏目,可带淡妆。(50分) 3.新闻述评:现场抽题,构思5分钟,根据所给新闻素材阐述相应观点,回答评委提问。(100分) |
3.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广东省执行本科二批A线),按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复试成绩总分(不含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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