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招生简章
2018-02-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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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
2、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考点,考生须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我校不允许考生跨省报名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特别注意。
4、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后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分省专业排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同时我校将按规定向各省级招办上报合格成绩数据库。
3、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公布网址:http://zjc.ncu.edu.cn)。
2、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学(音乐科技与艺术管理)、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5、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可按我校在各省设立的艺术类校考考点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港澳台艺术类招生计划单列。港澳台考生录取原则: ①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联合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照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香港免试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0791-88305092 88304443(传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编:330047
部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网址:http://zjc.n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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