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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招生简章

2018-02-1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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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渤海大学松山校区(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8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9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2平方米;生师比18.4;专任教师12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28.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51.38元;图书282.4万册,生均图书109.1册。(以201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就业等情况确定,无预留计划。

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年)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0000

 

2

130202

音乐学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5000

师范

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0000

 

4

130401

美术学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5000

师范

5

130402

绘画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0000

 

注:学费最终以辽宁省物价局2018年审批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及奖助学金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000/人,二等每年2500/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对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招生省份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为1:1;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录取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2+专业课总分;

2)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3)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西洋弦乐(小提琴)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参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参照数学、语文、外语。

七、艺术校考专业及有关情况说明

1、校考专业: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报名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3、我校在河北设置的考点,只受理该省份考生报考,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广播电视编导校考科目及分值

即兴演讲(评述)100分,艺术特长50分,影视作品分析150分,满分300分。

5、河北校考报名方式及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试科目: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时间:2018226日(以河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考试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6、合格证发放原则:招生计划与合格证发证比例不超过14

7、校考成绩公布方式

2018425日后渤海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benke/)可查询成绩,合格证不再邮寄。

八、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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